答:我国驻外领事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双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双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的双认证手续。
一些领事馆双认证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领事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双认证;
*哥伦比亚领事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双认证;
*科威特领事馆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双认证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双认证
*利比亚领事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领事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提交需双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双认证的份数。
双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双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所谓领事双认证,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双认证,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最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领事机构加以双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领事双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还在为办理埃及明细表领事馆双认证;声明领事馆认证而苦恼?办理热线:15O-1391-6156 张娜(专业办理埃及领事馆双认证;声明领事馆认证经验,加签时间快,服务优!广东省内可支持货到付款!) 联系人:张娜 QQ:1320451403 手机:15O13916156
长沙埃及领事馆双认证;声明领事馆认证 http://www.oldiedvd.com/cnnanaqq1320451403/news863741.html申明:该信息由用户自行发布,请认真阅读信息描述,内容中所涉及承诺均由用户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