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业执照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领事办理领事双认证。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双认证业务。 领事双认证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在国际贸易中,“领事双认证”是商业双认证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限制,加之双认证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领事双认证”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可能您正在为第一次做上海领事双认证而烦恼,或许是为了赶时间而抱怨当地贸促会办理时间太长,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户提供的双认证资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需要补资料,这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领事申办领事双认证? 答:我国驻外领事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双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双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的双认证手续。 一些领事双认证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领事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双认证; *哥伦比亚领事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双认证; *科威特领事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双认证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双认证 *利比亚领事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领事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陈生T:1343O447616Q:
www.chinaccpit.com
以上是关于《阿曼分销声明商会认证》的详情信息,如果您对阿曼分销声明商会认证比较感兴趣,需要更详细的了解和咨询阿曼分销声明商会认证的有关资料, 欢迎致电13430447616、手机:13430447616(联系人:陈生),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发发黄页网】看到的。谢谢!
风险防范建议:合作之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站防骗须知,【发发黄页网】保留删除上述展示信息的权利;并欢迎您举报不实信息,共同建立诚信网上环境。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