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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沙特领事加签/销售协议领馆双认证
发布更新时间:2019-06-08 02:23        浏览次数:30         返回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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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答: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因使馆认证的时间一般较长,为了不影响国外客人清关,尽快安排资料操作。在加签问题上拿不准主意时,要多与客人沟通,因为客人比我们更熟悉他们本国海关的规定。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 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 业执照 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 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认证业务。

 

大使馆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代理各国领事馆认证,贸促会证明书,各类原产地证等;直送使馆,第一时间认证和送、取文件;让您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处理好认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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