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文件及办理药品、医疗骑械、保健品、化妆品类认证所需材料: 办理商业文件所需材料: 1、中国公司予以印尼合作公司的委托信、代理信或授权书(注明详细地址),并附出口印尼产品的详细资料及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由销售证书、产品成分证明、经营许可。 3、中国公司的营业执照。 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认证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销售证明书(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中方公司授予印尼方的授权书 6、授权书中所涉及的产口成分的说明(医疗器械类产品除外) 上述材料均需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公证,或在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公证后的文件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送交使馆认证的公证书需附一份复印件以及被授权的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其中某项已在印尼驻华使馆认证过,须将其复印。 上海常办的领馆: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鲁、智利、乌拉圭、以及 阿根廷: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三国认证; 泰国: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复印件; 菲律宾: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 委内瑞拉:应另提供务登记证复印件。 文件需西文翻译的使馆: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等;(我司提供英文、西文、俄文等翻译服务) 企业文件可自行翻译并盖章,官方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文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为上海领馆办理,贸促会不提供翻译服务;其他在北京使馆认证的,贸促会可代为翻译,但要另收费,并延长办理时间; *企业只做纯西文的文件认证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译件作为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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