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领事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领事馆的产地证及Invoice的领事签章需提交白色产地证;送叙利亚驻北京领事馆的领事签章的产地证及Invoice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领事签章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巴基斯坦上海领事馆新要求:
如果企业签章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签章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
肯尼亚领事馆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肯尼亚领事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领事馆签章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请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对外贸易单据签章的签章机构;
对外贸易单据签章,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签章。
对外贸易单据签章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对货物的交接和货款的结算主要是通过各种商业单据的转移来实现的。为确保这些商业单据的真实性,实现交易的安全,顺利实现货物通关结汇, 根据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相关规定,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地商会对出口商提供的各种商业单据加以确认和证实。这既是出口货物能否顺利通关的前提条件, 也是进口商按照信用证支付货款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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